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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四地林权抵押贷款启动

作者:创业旅途 来源: 创业旅途 日期: 2007-3-4,10:55



   一种新的林业融资渠道在我省启动。日前,省林业厅和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发出通知,在我省宁国、黄山、南谯、怀远四地启动林权抵押贷款,进一步盘活现有森林资源资产,推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。
 
     长期以来,林权无法作为抵押物在银行取得贷款,导致很多林业投资项目出现资金困难。此次政策出台将使该问题得到解决,林权所有者通过林权抵押贷款,可从农村信用联社取得进一步发展急需的资金。贷款期以中期为主,一般为5年;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%。贷款期限内,已抵押的森林、林木、林地仍由林权权利人经营管理,林业部门要加强资源监管。在抵押贷款期间,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,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,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序。抵押权人需采伐的,应优先保证安排采伐,对抵押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,林业部门应当协助抵押权人管护、转让、拍卖抵押物,最大限度降低信贷风险。
 
     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认为,在明晰林业产权基础上,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,不仅有利于盘活我省现有森林资源资产,为林权权利人打开“绿色银行”大门,而且也有利于扩大农村金融市场,开辟银林合作新途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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